点击数:2019-06-19 09:42:14 来源:
1、办理部门:钢铁南路86号水业集团客户服务中心及各供水营业收费厅
2、所需资料:
A. 户口本地址与水费单地址一致且户口本人口数与实际居住的人口数一致:
1、户口本原件;
2、户主(水费收据单名字)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3、当月水费单(不欠费时可只提供水费单上的用户信息)。
B. 户口本地址与水费单地址一致,但户口本人口数与实际居住人口数不一致:
1、所有人户口本原件;
2、户主(水费收据单名字)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3、当月水费单(不欠费时可只提供水费单上的用户信息);
4、居委会开具的实际人口居住证明(写清地址、每一个人名字、身份证号、共几人)。
C. 户口本地址与水费单地址不一致且户口本人口数与实际居住的人口数不一致:
1、所有人户口本原件;
2、户主(水费收据单名字)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3、当月水费单(不欠费时可只提供水费单上的用户信息);
4、现居住地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原件;
5、居委会开具的实际人口居住证明(写清地址、每一个人名字、身份证号、共几人)。
3、办理时限:业务窗口人员受理客户递交资料,审核无误后,现场办结。
Copyright © 2016 邢台水业集团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河北省邢台市钢铁南路86号 电话:0319-2627768 传真:0319-2627768 邮编:054000
冀公网安备 13050002001396号 冀ICP备18028655号-1